网站备案紧急通知
发布时间:2005-06-22 作者:网站管理员 浏览:109打印字号:大中小
尊敬的新鸿儒虚拟主机用户:您好!
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国家有关部门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未备案网站活动,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,将予以罚款或关闭网站。新鸿儒科技从7月1日起,开始关闭未进行备案的网站,请您根据自己网站性质,务必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,如果逾期未办理,由此而引起的网站关闭或其他一切后果由您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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